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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床臀腿训练口令

  1. 古代“仗刑”打屁股有多疼?

古代“仗刑”打屁股有多疼?

古代的笞刑和杖刑是两种比较轻的刑罚

隋文帝定的五刑,***、流刑、徒刑、笞刑以及杖刑,为后世刑罚主体,一直延续到清末改制。这里的笞刑和杖刑,就是打***:十到五十下,叫笞刑;六十到一百下,叫杖刑

到底有多疼,稍后再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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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先说一下执行官要求

鉴于打板子死人太多,古代对一方面规定了刑具大小,另一方面也对行刑进行岗前培训。毕竟打***是为惩戒教训,不是***,培训有两个方面

一为举重若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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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豆腐上面放一张纸,受训人员举着板子打击纸张,要练到一百板子下去纸碎豆腐不坏

二为举轻若重

青砖上面放一张纸,受训人员举着板子打击纸张,要练到一百板子下去砖碎纸无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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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练好之后,这些人员才可以上岗,打到啥程度,随心所欲

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约束臣民,惩罚犯罪者制定了许多严刑峻法,更是创造发明了许多残酷无情的刑罚处罚方式

这些刑罚方式直到今日听起来仍然让人不寒而栗,闻之色变。

其中尤以凌迟、车裂、腰斩等最为残酷。除了这些酷刑外,***剧中我们还经常见到一种古代处罚犯人的方式,即挨大板子,学名“杖刑”。

(晚清杖刑实拍)

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之一,杖刑早在东汉时期即已出现

它是指用荆条、棍棒或其他木质板子(如竹板)拷打***的背、臀、或腿等部位

受杖刑之人,轻则遭受皮肉之苦;重者则留下身体残疾,一辈子在痛苦不便中度过;最重者则当场毙命。

《聊斋志异-促织》中曾有过一段关于杖刑的描述:“宰严限追比,旬余,杖至百,两股间脓血流离。”可见杖刑之残酷。

到了南朝梁武帝时期,朝廷正式制定了杖刑有关的处罚方式。即规定,行刑工具用荆条制成,并按犯罪程度高低分为三个级别对***处以杖刑(犯罪越严重者遭受挨板子的数目越多,力度越大)。

隋朝建立后,国家开始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(其余四种为:笞、徙、流、死)。

杖刑(题主标题上有错别字),就是竹板打***,始于东汉,终于清朝,有1700多年的历史,生命力超强,可见效果非常好。

杖刑属于五刑之一,分为大杖﹑法杖﹑小杖三等,一般是“去衣受杖”(宋明清三代专对妇***了奸罪而特别要求)。

最初的杖刑打的不是***,打的是背部,据说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看完医书,掩卷沉思,沉重的说“人体的五脏六腑都连在背上,而我们国家的刑罚中有一条是要打***背部的,这不是会把人打死吗?”,于是他就颁布命令,不能再打***的背部,改为打大腿和***。

你以为打大腿和***就仁慈了吗?

我们在***剧中经常看到,县太爷审案子,用的最多的刑罚就是“四十大板”,县太爷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刑罚,一是他一般不会把人折磨死,二是打的血肉模糊,很有视觉冲击力,震慑效果明显。

《水浒传》说的非常明白,武松被张都监诬陷,押到大堂上,一顿板子下去,好汉武二郎立刻怂成武大郎,承认自己是贼。

卢俊义被管家李固诬告谋反,梁中书一顿板子下去,“打的皮开肉绽,鲜血迸流,昏晕去了三四次”,卢俊义仰天叹曰“是我命中合当横死,我今屈招了吧”,卢俊义号称梁山第一好汉也经不起棒子。

这样的练武之人也经不起多少杖,普通人就更不行了。

明代议事时触怒皇帝的文臣武将,常常被拖出午门之外受“廷杖”,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声,体力消耗很大,因而每打五棍就换一行刑人,杖而至死者,不乏其人,侥幸活下来的,实际上比死了还难受。

这种在中国古代占据重要地位的发生在“***上的正义”的刑罚,其源远流长,如果要论“杖刑”有多疼,那么久研究一下杖刑的行刑工具和打击部位。

杖刑的源头,最早可以追述到尧舜时期的鞭扑,即用鞭子打***,后来很长一段时间,杖刑和笞刑并未做严格的区分,虽然二者都是打***,但行刑的工具明显是不同的。

到汉文帝时期,缇萦上书感动了汉文帝,具有悲天悯人心怀的汉文帝进行了刑罚改革,废除了肉刑,并颁布了“火良”令,规定了刑具的规格、刑具材料以及严格的执行部位和方法

这一时期主要的打***刑罚还是“笞刑”,行刑时,使用根部厚一寸,稍部厚半寸的竹制“棰”具,击打受刑人的背部或臀部。起初执行笞刑是可以换人的,一般打击数目有三百和两百下两个档次,作为仅次于***的重型,大部分受刑人基本直接被打死.....到了汉景帝时,才把数目改为一百和两百两等,击打途中不可以再换行刑人。

到了唐代,杖刑出现了比较复杂的情况,此时的杖刑是一种比笞刑重又比徒刑轻的刑罚,为法律规定的“五刑”之一。从刑罚的力度上看,介于笞刑与徒刑之间,具体又分为杖六十、杖七十、杖八十、杖九十、杖一百等五个等级。虽然唐律对杖刑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,但在具体执行和运用过程中存在不顾律条明文规定的现象,使本来独立的杖刑成为一种刑罚的附加刑,或成为一种刑罚的代替,或成为律条外的一种刑杀方式。大致上就是说,打***能直接把人打死,就看怎么操作了。

到了明代,杖刑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光,出现了廷杖分支,基本上明律中的杖刑沿袭唐律,杖刑虽然列入五刑,但还多了一个法外刑,即廷杖,未必犯罪才可以执行,权凭皇帝喜好。在明代历史上,确实有几次当庭泽达一百多名朝廷命官、打死多人的情况。

清代的杖刑稍有不同,一方面清律杖刑刑具为大竹板,长五尺五寸,大竹板宽二寸,小头宽一寸五分,重不得过两斤;另一方面,在行刑时,杖刑数量时实行折减计算,正因为如此,清代杖刑并不一定重于明律。

清代文学家方苞曾经写过这样一个故事,说有三个人犯了同样的罪,都要受杖刑。

为了少遭点罪,行刑前,他们都给差役送了银子,结果送三十两的那位,骨头被打伤了,回家养了三十天才好,送六十两的,就受了点皮肉伤,几天没事儿了。送一百八十两的那位,打完了板子,当天就能下地,步履如常了。

可见这打板子疼不疼,完全取决你花了多少钱,要想不肉疼,那就得心疼呀。 “杖刑”,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***的一种刑罚。

杖刑可以根据木板的大小,分为大仗、法杖和小杖;根据数量的多少,也可分为十杖、二十杖、三十杖、四十杖……一百杖。根据受刑的部位,其可分为背杖、臀杖和腿杖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行刑时要“去衣受杖”,脱下衣服后,不但更疼,还能让人看到“皮开肉绽”的场面。既能增加***的精神痛苦,又能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。

脱裤子行刑:

题主问的杖刑是“打***”,那就排除了背杖和腿杖,我们就讲讲 臀杖。和另外两种相比,臀杖相对要好受一点。因为臀部脂肪较 厚,行刑时虽然很疼,但不易伤筋动骨,伤口比较容易痊愈,只有 罪行较轻的***才能享受这种杖刑的。

但是***属于每个人的隐私部位,当众褪下裤子打,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,会给***造成心理折磨,所以很多遭受杖刑的女子会选择轻生,就是因为遭受不了这种折磨。

杖刑疼不疼?主要是看打板子的人的手法。 打板子的差役都是经过严格的训练的。训练时先用皮革扎出两个***人,一个里面放上砖头,一个外面包上纸,然后给***人穿上衣服并开始训练。

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”手法的,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,衣服也不要破损,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。

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“外重内轻”手法的,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,但包裹的纸不能损伤。如果没有达到控制自如的程度,就必须继续训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