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仅仅是为了钱,而是为了一个公道而已。当时的雷霆只肯为哈登开出4年5200万,而哈登经纪人执意要求4年6000万,就这800万雷霆舍不得给,从而损失了一位未来的超级巨星。哈登为此还留下了伤心的眼泪,可万万没想到哈登的离开却是成功的开始。
与其在雷霆做个三当家不如来火箭当老大,况且哈登是有这个能力的。来到火箭后,得到了一份5年8000万美元的顶薪合同。从此哈登有了家的感觉,一年一个台阶,直到现在的得分王、三分王、罚球王和准MVP,并且带领火箭取得了联盟最佳战绩。
现在想想NBA一切都是生意,毫无人情味可言,除了***裸的金钱关系别无其他。哈登当初的离开不仅仅是为了钱,还有为了自己的尊严、荣誉、价值!其实表面的哈登是忠于雷霆的,毕竟是当初梦想开始的地方。但内心的哈登却是一个“宁***头,不做凤尾”的超级球星。这就是哈登离开的原因!
其实当时雷霆管理层,哈登都没错,球队想省钱,球员凭实力安高薪,很正常,几年后哈登超手所有人的想像有今天的成就,如果哈登的表现停滞在之前或只是略有进步呢?所以说这只是一个眼光,加运气的正常交易而己。
我认为当时的哈登是愿意在雷霆当第六人的,但世事弄人,雷霆签约伊巴卡,可在签约哈登的时候,可能觉得管理层没那么重视,自己觉得没被尊重,所以选择离开,也许当时只是赌气,后来去了火箭🚀,感受到了自己就是领头羊的待遇,有压力也会有动力,人都是心情舒畅了。做什么事也兴趣高昂
还真不是为了钱,哈登的离开是为了尊严!因为雷霆管理层践踏了他的尊严。一起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情况:
当时的背景是这样的,球队刚刚续约伊巴卡,球队似乎强大到了无解,他们的战术是围绕杜兰特和威少展开的,哈登并没有过多的球权,只能被摁在板凳上当那个千夫所指的最佳第六人。
哈登在回忆被交易时的情形说:“差不多是下午4点,我接到一个电话,雷霆只给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考虑是否接受这份合同(大约是4年5600万美元)。我当时想,这是我这辈子能赚到的最多的钱,你们就给我这点时间考虑,很显然不够。”
随后鸡贼的莫雷联系上了哈登,并表示会给他5年8000万的合同。两份合同显而易见,这样一来,哈登来火箭就水到渠成了。
其实哈登从小出身贫寒,他的母亲为了他付出了很多很多,这样的哈登自尊心会很强的,雷霆如此践踏他的尊严,也成了哈登出走的大部分原因!
所以说,哈登当时出走百分之20是为了钱,百分之80是为了尊严!
要么给地位,要么给钱!!!!
哈登在接受ESPN专访时表示,打替补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,但是球队却没有为自己着想。当时雷霆给哈登的开价4年5200万,而哈登要求6000万,同时火箭投来了一份5年8000多万的顶薪,我想这个时候大部分人的选择都会一样的。
于此同时还有一个因素,在2012年总决赛上雷霆溃败,哈登发挥低迷,成为千夫所指,他要求增加自己的球权,并且可以得到一些围绕他的战术,但是雷霆明确指出以杜兰特和威少为核心,哈登只能退而求其次,这让哈登大为恼火,也就有了“要么给地位,要么给钱”的这句话。
回头想想,当年雷霆处于小球市,在刚刚续约伊巴卡之后,薪资空间确实不足,而哈登这个冉冉升起的新星也需要一个更有利的成长环境,这比交易对于当时的双方也算是互利互惠的,雷霆保住了钱,哈登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。
但是现在想想呢?雷霆近几年花的钱远超当年的预算吧!!!(那么卡皇值得放弃吗?)
交易详情
2012年在没有达成共同意见之后,雷霆将哈登摆上货架,火箭如愿以偿的得到哈登。火箭送出马丁、兰姆、两个首轮选秀权和一个次轮选秀权,得到哈登、科尔-阿尔德里奇、拉扎尔-海沃德、库克四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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