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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刘国梁委员建议每个孩子接触熟悉2至3个运动项目,哪些运动项目适合青少年”?我对刘国梁委员的这个建议表示支持,但在“实施方案”中有很多事故处理的难点与城乡差别大的疑点。
一,素质教育即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的模式下,国家倡导音体美成为学生的主课堂。这样的教育变更就包括了把体育课当作重中之重,相对应的中小学学生的课本也是做了很多修改完善的地方,从小学到初高中的体育课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看,城乡有了很多较大的改善“课堂作业”,但在各个地方的执行力度上与初高中毕业生的升学考试上,存在着很大的反差与脱离现实课本。具体的说就是说的话与做的事矛盾突出,考试的内容与教材要求不能匹配,学生的选择与学校里的设备安装互换性惨重,青少年因人而异的自我选择项目很难达成一致,较前有进步,较后有弥补。
二,刘国梁委员的建议中,他的原话是“让学龄前儿童接触熟悉2一3个运动项目”……作为一名乒乓球健将或教练,他的成长经历与生活环境与众不同,他是以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成功经验提出自己的见解,我觉得让学龄前儿童选择2一3个运动项目,在某些地方可以“选择”,但在全国各地难以兑现与“选择受阻”。
现在的学龄前儿童泛指就是6岁以下的幼儿孩子,一般都是3岁开始上幼儿园,3年幼儿园毕业,看似简单的要求,其实要比青少年学生在操作上更为重要又更为艰难。难点很难突破,选择难有“轨道车”。
共有的难以接受是儿童的“安全感”,孩子的“幼小衔接”;老师的专业对口与运动项目的专人培养。大家都知道,学龄前儿童的监护人必须要“眼”不离开孩子,心不在焉麻烦就来;发现“苗子”但无人能及,孩子的“有求必应”恰恰是课本上缺失的遗憾。
“项目”有人选但项目欠经费,“项目”很丰富但项目无人栽培。我认为重点学校或有条件的地方,可以引导式推进,要在全国普及很难达到“国樑建议”。
天天在看两会,委员们提的建议都很好,大道理比较多,都讲十几年来的成绩,和未来的发展怎么怎么。都很动听,但是没有人提出。存在的问题。和解决的办法。如小孩打兰球,踢足球,田径这些最普遍的运动,当下社会那个城市,有兰球场足球场田径场,面向社会对外开放。都是保安守卫不准进去,那就到运动市场去,小城市一节课2小时100元,大城市一节课几百元,对基层百姓家庭来说,能承受了吗?要想全民运动,提高孩子们竞技水平,这些全国存在的问题,你们这些委员通过两会,拿出解决的办法,真正让喜爱运动的孩子们,得到便利和实惠,不是说说大道理而已。
我觉得刘国梁这个建议非常好!
我是个孩子的妈妈,也是孙女的奶奶,在我带了这两代孩子后,我得出一条经验,家长一定要从小培养孩子对体育的兴趣,从而发现孩子在体育方面的天分,就说没有发现孩子体育方面的天分,但让孩子参与到一项或两项体育活动中,对孩子的身体有益无害。
我个人认为,孩子最好在10岁前学会游泳,因为游泳不只是为了锻炼身体,而是保护生命的一项技能,非常有用,我觉得每个孩子都应该必须会游泳!
第二点,我认为,孩子在20岁之前一定要练好全身肌肉,让孩子在青春期发育完全时,浑身充满了力量!就是这种力量训练能使孩子受用一辈子。所以参与到一种体育项目里,比如田径,篮球,游泳,足球等都能使全身肌肉得到锻炼,当孩子全身充满力量时,他们的身体非常健康并有着青春的活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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